2025-07-06 08:12:01 0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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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能力证明材料
申请的检验检测项目表(明确项目名称、对应标准方法代号及版本)。
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(如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、培训记录),尤其是技术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、授权签字人的资格证明。
仪器设备清单及检定 / 校准证书(需附设备台账、溯源证书)。
标准方法查新记录(证明方法现行有效),非标方法的验证报告及确认文件。
典型检验检测报告(至少 3 份,覆盖申请范围内的主要项目)。
仪器设备管理
所有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需在检定 / 校准有效期内,并张贴合格标识;设备台账、检定 / 校准证书需齐全,且证书中 “校准结果” 需能满足检测方法的精度要求(如某项目要求仪器误差≤0.1%,校准证书需明确该设备误差符合要求)。
设备使用记录、维护保养记录需完整(如日常开机检查、定期维护、故障维修记录),能追溯设备的历史状态(避免出现 “设备长期未维护但仍在使用” 的情况)。
评审组可能现场核查设备的实际状态(如是否正常运行、量程是否覆盖检测需求),需提前确保设备调试到位,避免故障。
记录与报告的规范性
原始记录需实时、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,包含足够信息(如检测日期、环境条件、仪器型号、操作人员、原始数据、计算公式、结果判定等),不得事后补记或涂改(如需修改,需按规定划改并签字)。
检验检测报告需符合格式要求(包含 CMA 标识位置、授权签字人签字、检测依据、结果表述等),且报告数据需与原始记录一致,避免 “报告与记录脱节”(如报告结果与原始数据计算不符)。
抽查不同时期的报告(如近期报告、体系运行初期报告),确保管理体系运行前后的一致性。
沟通与配合:积极响应评审组要求
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评审的协调(如引导评审组、调取资料、联系相关人员),确保评审流程顺畅。
对评审组提出的疑问或不符合项,需如实回应,不回避问题;若有异议,可礼貌沟通并提供证据,但不得拒绝配合。
现场评审结束后,认真记录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项,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期限,为后续整改报告的编写做好准备。